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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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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分公司渣場土壤修復治理項目效果評估報告》的公示
關于《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分公司渣場土壤修復治理項目效果評估報告》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原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等相關要求,污染地塊修復工程效果評估報告需公示主要內容并錄入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font>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分公司渣場土壤修復治理項目效果評估報告》已編制完成,現將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石化分公司渣場位于烏魯木齊市米東區,烏石化廠區東北15公里“九溝十八坡”低山丘陵區的二道溝,柏楊河鄉人民政府以北約5.7km,國道G216右側以東約1km。渣場于1997年啟用,于2015年停止堆渣,停止堆渣后,對其內堆存的廢渣進行了合規轉移處置。
2022年4月,烏石化委托昆侖院編制了《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分公司渣場土壤修復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制定了修復方案,并于2022年6月27日1取得了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煉油與化工分公司的批復(油煉化[2022]122號)。
2022年10月中國石油煉油與化工分公司批復本項目基礎設計投資。受2022年下半年疫情管控影響,修復治理工作滯后。
2022年12月,烏石化與中國昆侖工程公司簽署修復治理合同,開始修復治理工作。修復治理項目冬季停工,于2023年4月復工。修復實施前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草原管理部門遞交了《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分公司渣場土壤修復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修復方案)。
2023年5月,中國昆侖工程公司委托中科華魯土壤修復工程有限公司、江蘇艾斯蔻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冀石化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承擔場地的修復工程;烏魯木齊石油化工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工程監理工作;遼寧興邦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承擔修復工程的效果評估工作。
(一)修復工程基本情況
根據修復工程總結報告及資料審核情況,項目于2023年5月30日~11月10日完成基坑清挖,工程實際清挖污染土方量331573.45 m3,污染土壤全部轉運至場內異位修復場地進行修復,原位修復污染土方量10300m3,總計修復污染土方量341873.45 m3,項目于2023年11月15日中交。
(二)效果評估布點采樣和檢測情況
效果評估分批采樣,現場采樣時間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11月15日,效果評估檢測實驗室為遼寧興邦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1.清挖基坑效果評估
效果評估階段共采集基坑坑底樣品107個,平行樣11個;采集基坑側壁樣品共計240個,平行樣24個。檢測結果表明,清挖后基坑側壁土壤目標污染物含量滿足修復目標值要求,基坑污染土壤清理效果達標。
2.異位/原位土壤修復效果評估
異位修復間接熱脫附、化學氧化、氣相抽提、固化穩定化、淋洗處理后土壤檢測;原位修復處理后土壤檢測。本次評估采樣時間隨著修復進度按批次進行,共采集832個樣品。根據檢測結果,修復后污染土所有采樣點檢測值均滿足修復目標值,說明修復的污染土達到修復效果。
3.潛在二次污染區效果評估
該地塊施工后的場地平面布局未發生明顯變化,潛在二次污染區效果評估工作按照效果評估方案開展布點和采樣,共計布設二次污染區域點位21個,采集土壤樣品21個。結果顯示所有點位檢測指標均未超過修復目標值。
4.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變化評估
效果評估階段在場地布設10口地下水采樣點位,監測頻次為施工后一次,監測指標為調查時地下水檢測指標,對比修復前后地下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與場地調查階段地下水檢測結果對比,結果顯示隨著修復工程的實施,地下水質量有所改善。
5.其他效果評估
修復施工過程中,修復單位開展了必要的自檢工作;委托檢測單位開展了相應的場地大氣、噪聲、廢水、土壤等質控監測;工程監理單位對施工開挖范圍、深度以及修復范圍修復量等予以了確認和核實。
(三)修復效果評估結論
通過審核修復過程類文件,該項目的施工開挖范圍、深度以及修復范圍修復量等相關文件均通過工程監理簽字認可。根據工程監理單位相關資料及報告結論,該項目修復過程總體按照備案的施工方案開展施工。工程實際清挖污染土方量331573.45 m3,污染土壤全部轉運至場內異位修復場地進行修復,原位修復污染土方量10300m3,總計修復污染土方量341873.45 m3。
本項目效果評估工作按照開挖現狀進行效果評估采樣,采樣點位數量及布設方式均滿足國家技術導則相關規定。修復完成后,效果評估單位開展了調查采樣,檢測結果表明基坑底部土壤、基坑側壁土壤、原位/異位修復土壤和潛在二次污染區土壤中的污染物濃度經實驗室檢驗均低于修復目標值。
綜上所述,本修復治理工程已完成風險評估報告結論建議要求,完成了可研方案確定的修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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