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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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西北快速路西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示
西北快速路西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地塊變更為宗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為了保證該地塊的安全利用,按照國家生態環境部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管理要求,沈陽市于洪區馬三家街道辦事處委托遼寧興邦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西北快速路西2號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信息進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況
西北快速路西2號地塊位于遼寧省沈陽市于洪區馬三家街道西橋村,地塊地理位置中心坐標為:E123.26058°,N41.84826°。本地塊現使用權歸屬沈陽市于洪區馬三家街道辦事處,調查地塊東側為西北快速路西1號地塊,南側為農田,西側為空地,北側為于洪區朝鮮族第三中學和沙崗子小區。調查地塊20世紀九十年代開始主要使用功能為農業用地,經現場人員訪談調查,歷史衛星圖辨識與企業管理人員確認,該調查地塊主要以農業用地為主,地塊東北角有少量住宅,2019年該地塊內住宅陸續搬遷拆除。
二、調查方式
現場踏勘、現場資料收集、人員訪談、現場檢測、實驗室分析等。
三、調查結論
通過開展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收集了詳盡的有關該地塊及周邊區域的環境資料、自然信息資料,明確了該地塊的地質、地層、水文地質等的基本信息,通過分析對比,明確了該地塊周邊歷史上并不存在明顯的污染因素;通過現場踏勘,明確了該地塊的環境狀況,未發現存在污染痕跡;通過人員訪談,基本掌握了該地塊及周邊的土地歷史發展情況,并進一步印證了影像資料分析的可靠性。另外,通過現場進行快速檢測分析、實驗室分析,未發現該地塊土壤存在異常情況。
綜上,可以確認該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無明顯的污染因素,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從環境質量的角度分析,可滿足開發建設的要求,調查活動結束。
四、信息公示時間
公示期為7天。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對公示項目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我單位提出意見,并提出異議理由及相關證明材料。單位意見請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方式,個人意見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遼寧興邦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郵箱:15252435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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